未决犯从被羁押在看守所到最终判刑,时间是不固定的,会被很多因素左右。下面咱们从不同阶段来看看相关法律规定。
在侦查阶段,通常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没侦查完,那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延长一个月。像交通特别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特殊案件,前面规定的时间用完还没侦查完,就得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面延长的时间到了还是没侦查完,省级人民检察院还能批准再延长两个月。
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收到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子,一般要在一个月内做出决定。如果案子重大、复杂,能延长十五天。要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十天内就得做出决定;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能延长到十五天。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受理后两个月内就得宣判,最晚不能超过三个月。要是可能判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其他特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能延长三个月;要是情况特殊还得延长,就得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所以说,未决犯羁押时间差别很大,可能几个月,也可能数年。如果遇到家人被羁押,要及时了解案件进展,必要时可以找律师帮忙,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