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去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并不是完全自由的,会受到一些限制。
从手续上看,律师得带上自己的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开的证明,以及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才能去见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这就好比你去一个特定的地方,得带上相关的通行证才能进去。
对于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侦查期间,律师要见犯罪嫌疑人,必须经过侦查机关的同意。侦查机关会根据案子的实际情况来决定让不让见。要是没得到许可,律师就没办法见到犯罪嫌疑人。这是为了保证侦查工作能顺利开展,避免一些可能的干扰。
在会见过程中,也有不少规矩。律师要遵守看守所的会见规定,不能做出干扰监管秩序的行为。比如说,不能给犯罪嫌疑人传递违禁物品,像信件、纸条这类可能影响案件侦查的东西;也不能帮着犯罪嫌疑人跟其他人串供。同时,看守所可以对会见进行必要的监视,但不能监听。这是为了维护监管场所的秩序,保证侦查工作的公正性。
另外,律师会见得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场所内进行,不能想什么时候见就什么时候见,也不能在规定之外的地方会见。
给律师的建议是,一定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手续和程序去申请会见,遵守会见过程中的各项规定。给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建议是,要理解这些限制是为了保证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不要给律师提出不合理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