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分财产,得先弄清楚哪些是夫妻一起的财产,哪些是个人的财产。个人财产那肯定是归个人的,大致就以结婚登记时间做个划分,要是在登记结婚之前买的东西,而且只登记在一个人名下,通常就算是婚前个人财产了,离婚分割的时候不用拿出来分。
2、要是结婚六年之后打算离婚,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两口子可以先商量着怎么分;商量不拢的话,就由法院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犯错那一方的原则来判决。像夫妻俩在结婚之后赚的工资、奖金、干劳务活挣的钱,做生产、经营、投资得到的收益,靠知识产权换来的好处,或者继承、别人送的财产(除非人家明确说了只给一个人)这些,平时都算夫妻共同财产。
3、要是有一方在离婚的时候偷偷藏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它、把它卖了、弄坏了或者随便挥霍,甚至还造假的债务想占另一方便宜,分割财产的时候,对这种人可以少分点甚至不分给他。离了婚之后,另一方发现有这些事,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再分一遍财产。
4、另外,要是夫妻俩之前写了书面协议,说婚姻期间各自赚的钱归自己,但有一方为了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等付出特别多,这种情况下离婚,有权要求另一方给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