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还不移送相关案件线索,或是不依法处理,要承担多种法律责任。
先说受贿罪。要是国家工作人员靠着职务便利,主动找别人要钱,或者非法收下别人财物,还为对方办事,只要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有其他比较严重的情节,就构成受贿罪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要是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相对较重的情况,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得交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就会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可能要交罚金或者被没收财产;要是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恶劣,那可能要坐十年以上牢,甚至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还会被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要是该把案件移送却没移送,就可能构成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行政执法人员要是为了私人关系或者私利,故意伪造材料、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那些本应交给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不移交,而且情节严重,就会触犯这个罪名。一般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要是造成了严重后果,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机关具体处理这类案件时,会结合很多实际情况,比如受贿金额、情节如何,以及不移送案件的动机是什么、造成了怎样的后果等等,来认定罪名和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