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会有疑问,取保候审日期能不能从拘留日开始算?答案是不能。拘留和取保候审是两种不同的刑事强制措施,在性质、适用条件和期限计算方式上都有差别。
拘留是在紧急情况下,公安、检察院等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取保候审则是在刑事诉讼里,公检法等司法机关对未逮捕或逮捕后需变更强制措施的嫌疑人、被告人,让其找保证人或交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不对其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
取保候审的期限从办理手续并获执行机关批准之日起算,按照法律规定,公检法对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12个月。而拘留期限分不同情况,一般来说,公安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逮捕的,要在拘留后3日内提请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可延1至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时间可延至30日。
总之,取保候审期限是独立计算的,拘留时间不能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