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使用专利侵权产品不一定就会构成侵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规定,要是为了生产经营而使用、许诺销售或者销售某产品,当时并不知道这个产品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并卖出来的,而且能证明产品有合法来源,这种情况下不用承担赔偿责任。不过呢,这可不代表完全没侵权,这属于善意侵权,还是得停止使用该产品。
要是使用者只是个人消费,不是用于生产经营,使用专利侵权产品一般不构成侵权。但要是为了生产经营而使用,并且明明知道这是侵权产品,还接着用,那就构成侵权了。这时候不仅要停止使用,还得承担赔偿责任。
那怎么判断是不是“明知”呢?这得综合多方面情况来看,像使用者和供应商的交易情况、产品价格等,都要考虑进去。
所以啊,判断使用者使用专利侵权产品是否侵权,不能一概而论,得结合使用目的、知不知道产品侵权,以及能不能证明产品合法来源这些因素来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