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协商解除合同通常不用支付代通知金。
代通知金的支付依据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只在无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下适用。无过失性辞退包括三种情况: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无法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后,还是不能胜任;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经单位和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一致。在这些情况下,单位要么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劳动者,要么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才能解除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相互商量一致后解除合同,不受上述无过失性辞退的限制。这种情况下,单位是否支付经济补偿由双方协商决定,但不用支付代通知金。不过,如果在协商时双方另有约定,那就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