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时效超一年,仲裁机构不一定直接不予受理。
按相关法律,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那天起算。仲裁机构受理案件时,通常不会主动审查仲裁时效。就算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已超一年仲裁时效,仲裁机构也应受理申请。
这是因为仲裁时效是抗辩权,要由当事人自己主张。要是被申请人在仲裁程序里没提仲裁时效抗辩,仲裁庭不会主动用仲裁时效规定裁决。但如果被申请人提了时效抗辩,仲裁庭审查后确认已过仲裁时效,且没有时效中止、中断等法定情形,仲裁庭会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
另外,仲裁时效存在中止、中断情况。在仲裁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仲裁时效中止。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情形会让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给大家的建议是,遇到纠纷尽量尽早申请仲裁,避免因超过时效带来不利。若发现可能超时效,要留意是否存在中止、中断情形,并及时收集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