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参赌者提供赌资不一定构成开设赌场罪,但可能成为赌博罪共犯,怎么认定要结合实际情况。
开设赌场罪,就是提供赌博场地、弄好赌博方式、准备赌具、筹码和资金来组织赌博。这种犯罪关键是能组织、运营和控制赌场。只给参赌者提供赌资,没去开赌场,也不组织、控制赌场,一般不会判定为开设赌场罪。
不过,要是明知道别人在进行赌博犯罪,还给他们提供资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会被当成赌博罪的共犯。赌博罪是指为了赚钱,召集人赌博或者把赌博当职业。要是提供赌资的人是为了赚钱,知道钱会被用在赌博犯罪上,还促进了赌博活动,那他就可能会被认定为赌博罪共犯。
要是提供赌资的人还参与了赌场的组织、设置,对赌场运营能施加控制或影响,那极有可能会被认定为开设赌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