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证据属于视听资料,被录音者要不要出庭作证,得看具体情况。
在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只要满足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就能成为有效证据。要是对方对录音没啥意见,被录音者一般不用出庭。可要是对方对录音的真实性、完整性或者录制背景等有合理质疑,法院就可能要求被录音者出庭,讲清楚录音的情况,好把事实查明白。另外,要是录音内容不清楚,关键事实模模糊糊的,法院也会让被录音者出庭进一步说明。
刑事诉讼中,要是录音对案件定罪量刑很关键,还存在争议,被录音者可能得出庭作证。不过,要是被录音者因为身体等特殊原因没法出庭,经过法院允许,也能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等方式作证。
总之,有录音证据不代表被录音者一定得出庭。是否出庭,要综合考虑证据的证明力、对方有没有异议以及法院的要求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