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条被私自加字后有没有法律效力,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有一方在没经过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自己在欠条上加了字,这加字部分的效力就很成问题了。签合同的时候,得双方都同意才行,私自加字就破坏了这种共识,违反了大家都要遵守的契约精神。按照《民法典》的规定,签合同得是双方自愿、真实的想法。私自加字很可能会被看成是在篡改证据。
2、要是加的字没影响到欠条原来的主要内容,也没改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影响对事情的判断,那欠条原来的部分还是有效力的。比如说,只是在欠条里加了点没什么重要意义的备注或者说明。但要是加字让原来的权利义务有了变化,像把欠款金额增加了,或者把还款时间延长了这些重要内容,而另一方又不认可,那加字的部分就没有法律效力。法院一般会根据欠条原来真实的内容来确定债权债务关系。
3、要是遇到了欠条被私自加字的情况,可以通过做笔迹鉴定、找证人来证明加字是对方私自干的,这样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