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提供手机卡、微信号等给别人去实施诈骗,就算最后一分钱都没骗到,也有可能构成诈骗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还会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就算没骗到钱,但只要存在诈骗行为并且达到了相应标准,就算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情况,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
这里说的“数额较大”,不同地方有不一样的标准,一般是三千元到一万元以上。要是参与了手机口诈骗,已经开始实施诈骗行为了,但因为一些自己控制不了的原因没成功骗到钱,这就构成诈骗未遂。
对于这些诈骗未遂的人,法院在判刑的时候,会综合考虑好几个方面。比如犯罪行为进行到什么程度了、造成了多大的损害、犯罪没成功是因为啥。
最后具体怎么判,得看情节轻重。要是情节比较轻,就可能被判拘役、管制或者只判处罚金;要是情节相对严重一些,那就可能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范围内,从轻来量刑。所以啊,千万别小瞧提供手机卡、微信号这些事儿,可能一不小心就触犯法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