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个人负债,丈夫要不要承担得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这笔债务是妻子以个人名义借的,但是是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那就算是夫妻共同债务,丈夫有责任一起还。这里说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就是维持家庭日常吃穿住行这些基本生活开销。
要是债务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原则上就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丈夫不用承担。不过也有例外情况,如果债权人能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丈夫就得一起还。比如说,夫妻一起参与了一个经营项目,妻子为了项目运营借了钱,就算是以她个人名义借的,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还有,如果妻子借钱的时候丈夫后来表示认可了,那也会被当成共同债务。
反过来,如果丈夫能证明这笔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共同生产经营,而且自己也没认可这笔债务,那他就不用承担。所以,判断丈夫要不要为妻子的个人负债负责,关键在于看这笔债务的用途,还有是不是夫妻双方都同意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