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满了却没收到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这样做。
先主动联系执行机关,也就是公安机关。按照法律规定,执行机关得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15天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然后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且要在期限届满前书面通知执行机关。所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问问执行机关案件进展,以及决定机关有没有作出相关决定。
要是执行机关没收到决定机关的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执行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毕竟取保候审期限到了还不及时解除,可能会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当事人可以写书面申请,向执行机关提解除申请,说清楚取保候审期限已过,而且没收到后续通知。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执行机关拒绝解除取保候审,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检察院反映情况。让他们对执行机关的行为进行监督,督促执行机关依法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这样做能保障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权益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