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都按照约定完成了各自的义务,那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也就结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有规定,债务履行完毕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况之一。
不过,要是合同到期后有一方还接着履行,这时候就得具体看看合同效力的情况了。要是另一方接受了对方继续履行的行为,通常就会认为双方用实际行动达成了继续履行合同的共识。这种情况下,原合同在一定范围内还是有效的,双方都得按照原合同的约定继续完成自己该做的事。
可要是另一方拒绝接受继续履行,那合同一般就会因为到期,又没有达成继续履行的新约定而正式终止。要是还有人这时候继续履行,可能就属于不当履行了。因为这种不当履行,给没违约的一方增加了费用,那这个费用就得由继续履行的一方来承担。
所以,合同到期后一方继续履行,合同效力会不会终止,得看另一方接不接受这一继续履行的行为等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