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刑事谅解书,看守所不一定会放人。刑事谅解书是啥呢?它是受害人或者其家属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写的,表明对其犯罪行为表示谅解的书面材料。在刑事诉讼里,这个谅解书是有一定意义的,一般能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来考虑。
在实际情况中,人被关在看守所,说明犯罪嫌疑人已经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了。放不放人,得看具体情况。要是案件还在侦查阶段,要不要变更强制措施是公安机关说了算。就算拿到了谅解书,这只是一个从轻情节,可不会必然让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释放嫌疑人。通常只有满足特定情形,比如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会独立适用附加刑;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有社会危险性等,经过申请而且得到公安机关批准了,才有可能释放。
要是案件到了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放不放人就由检察院和法院来决定了。检察院可能会作出不起诉决定,这样嫌疑人就能被释放;法院也可能根据具体案情,在量刑的时候考虑到谅解书这个因素,判处缓刑等,这种时候嫌疑人也会被释放。
所以说,刑事谅解书对案件处理有积极作用,但不是拿到它,嫌疑人就肯定能从看守所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