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后要是一方不许另一方见孩子,这就侵害到了没直接带孩子那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以后,没有直接抚养孩子的父亲或者母亲,有看望孩子的权利,另一方得予以配合。
2、碰到这种事儿,可以先试着跟对方好好聊聊,跟对方讲清楚自己看望孩子的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要求对方配合,用平和的方式把问题解决好,保证自己能正常去看孩子。
3、要是协商没啥效果,还能找相关部门来调解。像找居委会、村委会这类基层组织,请他们帮忙调解,让对方明白自己有配合对方看望孩子的义务。
4、要是调解也不管用,那就可以去法院起诉。以对方妨碍自己行使看望孩子的权利为由,让法院判决对方配合自己行使该权利,还能在判决里把看望孩子的时间、方式等具体内容确定下来。要是对方不执行有关看望孩子的判决或者裁定,法院可以对他采取拘留、罚款等措施,不过不能强迫孩子和限制探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