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情人之间的“赔偿”在法律上没有特殊身份保护,能不能要、能要多少,完全看这笔钱对应的事实——是借款、是共同花销、是赠与,还是一方受损害后的侵权赔偿。
分情形说。如果是借贷,有转账和借款意思的,按借款还。如果是恋爱同居期间的共同消费、过节红包,一般算赠与,难要回。如果一方在相处中遭受人身损害,比如被殴打、被传染疾病,可以依据侵权要求赔偿医疗、误工等损失,这和是不是情人的身份无关,只看损害事实和过错。
实务中情人之间的经济往来最乱,很多人把赠与、借款、分手补偿混在一起,最后说不清。建议在给钱时就把性质写明白,是借就写借,是补偿就写补偿事由。真要主张,聊天记录、转账备注、医疗票据就是核心证据。以上仅是一般性法律分析,具体还要看证据和当地处理尺度,不能代替正式委托代理,也不对结果作任何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