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丈夫不给家用,妻子不用非得起诉,可按实际情况选解决办法。
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要是妻子因患病、照顾子女老人等没收入,或者收入不够维持生活,丈夫就有义务提供家用。
对于丈夫不给家用的情况,妻子可以先和丈夫沟通,了解他不给家用的原因,通过交流让他承担起家庭责任,主动履行扶养义务。这种方式比较平和,利于维护家庭关系稳定。
要是沟通没有效果,妻子又没经济来源,生活难以为继,就可以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证据可以是家庭支出票据、个人收入证明等。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审理,若认定丈夫有能力却不履行扶养义务,就会判决他支付相应费用。
不过,起诉能靠法律解决问题,但可能影响夫妻感情。所以决定起诉前,要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