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还没出生,能要求给抚养费吗?从法律层面来讲,这要分情况才能确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涉及胎儿利益保护的情形下,胎儿是被视为有民事权利能力的。尽管法典没明确提到未出生胎儿有抚养费请求权,但要是胎儿出生时是活体,那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并且在司法实践里,孩子出生为活体,父母就有抚养义务。要是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孩子的名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甚至能追溯到孩子出生前。
不过,在孩子没出生时就直接要求支付抚养费,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这时胎儿的法律地位还不确定,能不能顺利出生都有变数。
要是怀孕的一方生活困难,基于夫妻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必要费用,维持孕期生活和医疗开销。等孩子出生成为独立民事主体后,抚养方就可以孩子名义找对方要抚养费,要是协商不成,还能通过诉讼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