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结婚,可能会构成破坏军婚罪。但要是确实不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然后和对方同居或结婚,这种情况就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从法律上来说,破坏军婚罪要求主观上是故意的,也就是明知道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和对方同居或结婚。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这种身份,就没有主观故意,也就不符合破坏军婚罪的构成条件,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虽然不构成刑事犯罪,但这种行为可能会对现役军人的婚姻家庭造成伤害。在民事方面,现役军人和他的配偶可以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处理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要是有财产纠纷,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也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如果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离婚,在财产分割时,一般会适当照顾无过错的现役军人。大家在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了解对方的婚姻状况,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