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家庭暴力是家庭成员间用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先说身体暴力,它是最常见的家庭暴力形式。一方通过殴打、捆绑、残害等,使另一方身体受伤,像打伤造成淤青、骨折等,就明显属于身体暴力。
精神暴力也不少见,是通过言语威胁、侮辱、诽谤、经常性谩骂、恐吓,或者经济控制、冷暴力等,对另一方精神造成伤害。比如长期辱骂、贬低对方,限制其社交活动。
性暴力是在对方不同意时,用暴力手段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实施性侵犯。
还有,对未成年人的虐待、遗弃等行为,同样属于家庭暴力。比如不给未成年人必要生活保障、进行体罚。
如果遭遇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机关、妇联等相关部门求助。通过申请保护令、进行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