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证据不足时不能随意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符合以下情形能先行拘留。一是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犯罪后即时被发觉;二是被被害人或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犯罪;三是身边或住处发现犯罪证据;四是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在逃;五是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六是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七是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
由此可见,刑事拘留得有一定证据或合理怀疑。也就是得存在事实表明嫌疑人实施了犯罪,不能毫无证据就拘留。若证据不足,不符合法定情形,公安机关不能随意拘留嫌疑人,不然可能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司法实践中,判断证据要综合考量,不要求证据确实、充分,但至少得有线索和证据指向嫌疑人与犯罪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