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刑拘14天后无罪释放,能申请国家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像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还有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之后案件撤销、不起诉或者判决无罪,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就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申请赔偿有这些步骤。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申请,通常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就是赔偿义务机关。要准备书面申请书,写清楚赔偿项目、数额、事实依据和理由等;要是写起来有困难,也能口头申请,让赔偿义务机关记录下来。
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要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如果决定赔偿,会和申请人协商赔偿方式、项目和数额,签订赔偿协议并支付赔偿金;要是不赔偿,会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要是赔偿义务机关超过期限没作决定,或者申请人对赔偿方式、项目、数额有意见,又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决定不赔偿,申请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要是对复议结果不满意,还能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