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要是一方不让另一方见孩子,收集证据可以从下面这些方面入手。
1、视听资料证据:可以用录音、录像的办法,记录对方拒绝自己看望孩子的场景。就像跟对方商量探视事情的时候,用手机录音,把对方明确拒绝的话录下来。也可以在约好的探视时间到了之后,拍摄对方阻拦自己见孩子的画面,要把人物、场景这些关键信息清楚地拍下来。
2、证人证言:如果有人亲眼看到对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能请这些人当证人,让他们写下看到的情况。证人最好是和双方都没有利益关系的人,像邻居、居委会工作人员这类。
3、书面证据:和对方聊探视问题的短信、微信聊天记录,都能当作证据。把这些记录保存好,里面能看出对方拒绝的意思。还有,要是给对方寄了要求探视孩子的书面信件,要留好邮寄凭证和信件内容。
4、报警记录:要是遇到对方拒绝自己探视孩子,情况还比较严重,就报警处理。警方出警的记录和处理情况,能证明对方拒绝探视的事。把这些证据收集好之后,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保障自己的探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