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重整是一种能让庭外重组和司法重整有序衔接的制度。在预重整的时候,债权人一般是可以去起诉的。
它和正式的破产重整程序不一样,正式破产重整程序开启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债务人相关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法院提交,而且当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债权人要求个别清偿的诉求会受限。但预重整还没进入正式的破产程序,所以债权人的起诉权利,并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要是债权人觉得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来要回债权或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
但是呢,企业进行预重整主要是想在庭外协商解决债务问题,找到重组方案。要是债权人起诉,可能会影响预重整程序顺利进行,还可能增加自己维权的成本。所以在预重整期间,债权人可以先多留意预重整的进展情况,利用预重整里的沟通机制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要是实在没办法,再通过起诉来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