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里,只起诉涉事个人而不起诉保险公司,这种做法是可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有人因为自己的过错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就得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交通事故里的侵权者对受害者有赔偿责任,受害者有权直接要求侵权者赔偿,所以只起诉侵权者个人是没问题的。
不过,这么做可能有一些坏处。一般来说,机动车都会买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要是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起打官司,等法院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合同直接把赔偿款给受害者,这样能让受害者更及时、更足额地拿到赔偿。但要是只起诉个人,而这个人经济条件不好,那受害者的赔偿就可能拿不到手。之后还得经过执行程序再找保险公司索要赔偿,这就增加了维权的成本和时间。
所以,虽然从法律上能不告保险公司只告个人,但要是想顺利拿到赔偿,保障自己的权益,还是建议把保险公司也列为共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