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法院受理案件后,要是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得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来。具体来说,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的十五天内就得申请管辖异议。
在这十五天答辩期里,被告得好好审查受理案件的法院有没有管辖权。要是觉得这个法院没管辖权,那就要赶紧以书面形式提出管辖异议申请。要是过了时间才提,就会被认为受诉法院有管辖权,不过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除外。
但要是出现了不该由法院受理的情况,就算当事人没在答辩期提管辖异议,受诉法院也会主动进行审查。要是发现不该自己受理,就会裁定驳回起诉;要是案件该由其他法院管辖,就会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所以,当事人要是想提管辖异议,一定要注意答辩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这样法院才会审查处理管辖问题。要是错过了时间,可能自己的诉求就得不到支持了,大家可得多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