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诉讼请求判项是指法院判决内容超出了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按照民事诉讼“不告不理”原则,法院审理和裁判应在当事人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
要是发现存在超诉讼请求判项,不同阶段处理措施不同。一审阶段,当事人若对超诉讼请求的判项不服,在上诉期内可向上一级法院上诉,让二审法院纠正。二审法院审理后,若认定存在此问题,可能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审,也可能依法改判。
要是判决已生效,当事人能申请再审。法院审查后,若确认存在超诉讼请求判项,且符合再审条件,会裁定再审。再审时,法院会重新审理案件,纠正该判项。
此外,检察院发现法院有超诉讼请求判项,可通过检察建议或抗诉等方式进行法律监督,要求法院依法处理。超诉讼请求判项违背法定程序,损害了当事人处分权。法院会依据不同阶段和具体情形,用相应程序和方式处理纠正。当事人遇到这种情况,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