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外包装侵权,可按下面的方法来操作。
先审查权利基础,要确定被侵权的外包装是否有合法有效的知识产权。要是外包装有独特设计元素,符合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特征,就受著作权保护;若具备显著性,能用来区分商品来源,可作为商标获得保护;有新颖性和实用性的话,还可能获外观设计专利保护。
接着进行对比分析,把涉嫌侵权的外包装和受保护的外包装全面对比。从整体视觉效果看是否近似,普通消费者一般注意力下会混淆误认,就可能认定近似。还要分析具体设计元素,像形状、图案、色彩及其组合等,主要元素相同或高度相似也可能构成侵权。
然后考虑混淆可能性,在市场环境里,判断消费者会不会因两个外包装相似,对商品来源、关联关系等产生混淆。这要综合考虑商品类似程度、销售渠道、消费群体等因素。若两种商品类似,销售渠道和消费群体重合度高,混淆可能性就大。
最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判断,符合《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规定的侵权构成要件,就能认定外包装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