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该怎么处理呢?下面分情况来说。
从当事人方面看,要是发现仲裁机构没有管辖权,得在首次开庭前提出管辖权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要是不在规定时间提,就相当于默认这个仲裁机构管辖了。要是仲裁机构已经做出裁决才发现没管辖权,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去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站在仲裁机构角度,受理案件后发现自己没管辖权,要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要是已经受理了,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审查后确认没管辖权,就得撤销案件,并告诉当事人可以重新协商选个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从法院方面看,如果当事人申请撤销无管辖权的仲裁裁决,法院核实仲裁确实没管辖权,就会裁定撤销。要是一方申请执行无管辖权的仲裁裁决,另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法院审查认定仲裁无管辖权后,会裁定不予执行该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