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找工作还收钱,这里面的法律责任有不少门道,得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假如有人打着能帮人找工作的幌子,实际上根本没这能力,就是想骗钱。这时候收钱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找工作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来收费,那可就涉嫌诈骗罪了。按照咱们的刑法,要是诈骗的公私财物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到时候,可能得去坐牢,或者被拘役、管制,还得交罚金。
要是收钱者真有一定的渠道和能力,也收了合理的费用来帮忙。可在办事的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导致工作没办成,而且还及时把钱退给了委托方,这种情况下一般不用承担额外的法律责任。但要是收钱的时候没跟人家说清楚可能存在的风险,有点误导的意思,那委托方就有权让他把钱退回来,甚至还能要求赔偿一部分损失。
还有一种情况,收钱者和委托方签了合同,明确规定了服务内容、费用和结果。要是收钱者没按照合同办事,那就构成违约了。委托方可以要求他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把钱退回来,赔偿损失等。具体怎么承担违约责任,合同里有约定就按约定来,没约定的就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法律建议:找人帮忙找工作时,别轻易给钱,尽量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收钱帮忙找工作,要如实告知情况,有能力就认真办事,没能力别瞎承诺,不然麻烦可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