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要是有一方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方一般不用承担。判断的重点就在于这笔债务能不能被认定成个人债务。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面这些情况通常算夫妻个人债务。一种是一方结婚前欠下的债,并且这笔债没用到婚后家庭共同生活里;还有就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要是债权人没办法证明这笔债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就算个人债务,得由借钱的一方自己还钱。
3、不过,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借债,出现下面情况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一起承担。要是这笔债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像正常的吃穿住行、孩子教育医疗这些方面产生的债务;或者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又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比如夫妻双方一起签字借的债,或者一方事后承认的债,都算共同债务。
4、所以离婚时,得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如果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管;要是共同债务,双方就得一起承担。在实际生活中,要是对债务性质有争议,又没办法商量出结果,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让法院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来认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