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个月拘留时间通常能算进刑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这里的羁押涵盖刑事拘留和逮捕阶段的关押。
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管制这种刑罚,不对罪犯关押,只是限制其一定自由,在公安机关管束和群众监督下改造,和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拘留不同,所以折抵方式有别。
而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罪犯,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和有期徒刑都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人身自由,就近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和拘留期间对人身自由的限制性质相近,所以折抵是一比一。
也就是说,如果后续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之前6个月的拘留时间按一日折抵一日算进刑期;要是被判处管制,就按一日折抵二日算进刑期。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要留意判决中对刑期折抵的说明,若有疑问可及时咨询律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