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开出收款发票后,最迟付款时间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交易双方签了合同,而且合同里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那双方就得按合同来。合同约定是有优先性的,谁不遵守约定的付款期限,谁就违约了,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说商家和顾客签了合同,规定顾客在收到发票后 30 天内付款,顾客就得在这个时间内把钱付了。
要是双方没签合同,或者合同里没说付款时间,按照《民法典》,当事人可以再商量补充付款时间。要是商量不拢,就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平时的交易习惯来确定。要是这样还是确定不了,那买受人在收到货物或者提取货物的相关凭证时,就得付款。在开发票的销售场景里,如果没别的特殊约定,给发票就算是交付凭证的一种,付款方收到发票就该给钱。
要是前面这些方法都没法确定付款时间,那出卖人可以随时让买受人付款,但要给人家必要的准备时间。比如商家突然要求顾客付款,得给顾客留出合理的时间去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