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申请破产,债权人要积极行动起来应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并指定管理人后,得按照法院公布的债权申报时间和地点,赶紧向管理人申报自己的债权。申报的时候,要写个书面材料说明债权有多少、有没有财产担保,还得提交相关的证据。要是没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还能补充申报,不过之前已经分了的财产,就不会再给补分了,而且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产生的费用,得由补充申报的人自己出。
2、债权人得参加债权人会议,这可是行使自己权利的重要场合。在会议上,债权人可以核对债权表,要是觉得管理人不合适,还能申请换掉他,也能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债权人要积极投票,说说自己对破产程序里重大事情的看法。
3、债权人还要留意破产财产的管理和变价方案。看着管理人接管、清理破产财产的工作,保证破产财产能得到好好管理。对于管理人制定的财产变价方案,得仔细看看是不是公平合理,这样才能让破产财产更值钱。
4、最后,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财产分配。破产财产会先把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给还了,然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分配。债权人要时刻关注分配方案是怎么制定和执行的,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分配的时候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