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可能以为,偷到别人的信用卡就算犯了盗窃罪,其实不是这样。单纯盗窃信用卡,一般不能认定是盗窃罪。
构成盗窃罪,得有非法占有别人财物的目的,而且偷到的财物要达到一定的数额。信用卡只是个支付工具,本身不值多少钱,达不到盗窃罪里“数额较大”的标准。所以只偷了信用卡却没使用,通常是不能被认定犯盗窃罪的。
可要是偷到信用卡之后还去用,那性质就变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这种情况要按盗窃罪来定罪。因为用偷来的信用卡拿别人的钱,说明偷卡人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想法,还付诸了行动,这侵犯了别人的财产所有权。
这里说的“使用”,既包括在机器上用,像在ATM机上取钱;也包括对人使用,比如在商场刷卡消费。不管是哪种方式,只要通过使用信用卡拿到了财物,而且达到了盗窃罪要求的数额标准,那就构成盗窃罪了。大家可别心存侥幸,觉得偷了卡不用就没事,用了也不会被发现,要知道法律的眼睛可是雪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