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要不要偿还,得看这笔债务属于什么性质。
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就有还钱的义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借的钱,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还有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借的钱,这些都算夫妻共同债务。举个例子,两口子一起签字借钱买了房,或者一方为了家里日常买菜、交水电费等借的钱,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就得一起还。
但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一般不用还。比如夫妻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已经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通常就不算共同债务了。不过要是债权人能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借的,那还是得共同偿还。像一方没跟另一方商量,自己跑去借款做高风险投资,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笔债务大概率就是个人债务。
所以,想知道另一方要不要还一方欠的钱,重点就是看这是不是共同债务。如果两人对债务性质有争议,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