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要是法院没办法联系上被告,就得按下面的程序来处理。法院会先试试各种送达的办法。最先会直接去给被告送相关文件,要是直接送达行不通,就用留置送达。意思就是当被告或者和他一起住的成年家属不接收诉讼文件时,送文件的人能找些基层组织或者被告单位的代表过来,跟他们说明情况,然后把诉讼文件留在被告家里。
2. 要是直接送达和留置送达都不好办,法院会委托其他法院帮忙送达,或者通过邮局用挂号信的方式寄给被告。
3. 如果前面这些办法还是没办法把相关文件送到被告手里,法院就会进行公告送达。会在法院的公告栏或者被告原来住的地方贴公告,也会在报纸等媒体上登公告。从公告发出去那天开始,过了规定的时间就当作已经把文件送到被告手上了。公告送达之后,要是被告没有合理的理由却不来参加诉讼,法院可以在被告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判决。这种缺席判决和正常双方都在场判决的效力是一样的,被告得承担相应的法律结果。
4. 如果这个案子需要被告到法庭才能把事实查清楚,对于那些必须到庭的被告,法院可以用拘传的办法强制他们到法庭。现在法律行业越来越强调科技的运用,未来可能会探索更多利用电子通信手段进行送达和传唤的方式,让司法程序更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