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签协议时间有差别是比较常见的,通常不会对协议的效力和履行造成影响。
在协议效力这块,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合同是在双方意思达成一致的时候成立的,大多时候是最后一方签字、盖章或者按手印的时候合同就成立了,除非法律另外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有别的约定。这就意味着,就算双方签字时间有先有后,只要都同意协议内容,那协议就是有效的。
2、要是协议里没对生效时间作出约定,一般是最后一方签字或者盖章时协议就生效;要是协议里明确约定了生效时间,那就按照约定来。
3、说到协议履行,它对双方都有法律上的约束效力,双方都要按照协议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没啥关系。如果因为签订时间不同,在履行期限、开始时间这些方面产生了争议,双方可以友好协商,对协议内容进行补充说明或者重新约定,然后签一份补充协议。要是协商不下来,那么任何一方都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证据,来确定协议该怎么履行,责任该由谁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