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提起案件上诉,得满足这几个条件。先说主体,得是有上诉权或者能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像一审案件里的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还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等,都能上诉。要是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替他们上诉。
上诉的客体也有要求,必须是法律允许上诉的判决或裁定。能上诉的判决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用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审完后作出的一审判决,还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后的判决等。不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以及用特别程序等审理的案件的判决,是不能上诉的。能上诉的裁定有不予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和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上诉得在法定期限内。如果是不服判决,要在送达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上诉;要是不服裁定,则要在送达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上诉。
另外,上诉得提交上诉状。要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准备副本。上诉状里要写清楚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还有上诉请求和理由等内容。生活中有人可能会忘记上诉期限,或者不知道哪些判决和裁定能上诉,所以大家一定要多留意这些关键信息,别错过上诉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