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里,一方当事人不出庭的判决结果得看具体情况。在原告不出庭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要是经法院传票传唤,原告没正当理由却不到庭,或者没得到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要是这时被告反诉了,法院就会进行缺席判决。举个例子,在合同纠纷中,原告起诉说被告违约,结果开庭时原告没理由就没到庭,那法院就可能按撤诉来处理这个案子。
再说说被告不出庭的情况。被告经传票传唤后,要是没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就中途退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所谓缺席判决,就是法庭会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和所做陈述来进行审查判断。比如在民间借贷纠纷里,被告收到传票后却不出庭,法庭就会根据原告提供的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来查明事实。要是这些证据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存在,法院就会进行缺席判决,支持原告合理的诉求。
不过也有特殊情形,要是必须到庭的被告,经过两次传票传唤,还没有正当理由就拒不到庭,法院是可以拘传他的。在实际情况中,像赡养、抚养这类涉及人身关系和家庭义务的案件,被告不出庭就很可能被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