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多次迟到被解约有没有赔偿,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里清楚写了,连续多次迟到属于严重违反单位规定,而且这个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是合法的。也就是说,它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一起讨论,还和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后确定的,并且也向员工公示或者告知过。这种情况下,要是员工连续多次迟到,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不用给员工经济补偿的。这是有法律依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员工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是可以解约的。
但要是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把连续多次迟到列为严重违纪行为,或者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合法,又或者没向员工公示、告知,单位就以这个理由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可能是违法解除了。这时候员工就有权利要求单位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按照员工在单位工作的时间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单位就要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时,要保证程序合法,并且及时向员工公示;员工呢,要遵守单位的规定,同时也得了解自己享有的权益,遇到问题及时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