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合同交易里,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双方对合同存在重大误解,那么行为人是有权利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把合同撤销的。
重大误解的构成有几个条件。第一,表意人对合同的主要内容理解错了,像合同里的数量到底是多少、商品质量怎么样、价格合不合理等方面出现了大偏差。第二,这种误解是因为表意人自己不小心、疏忽造成的。第三,这个误解直接影响到了当事人该享受的权利和要承担的义务,还让误解人遭受了比较大的损失。
要是合同被撤销,那就相当于从一开始这个合同就没有法律效力。因为这个合同得到的财产,要还给对方;要是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那就按照价值进行补偿。如果有一方有错,那得赔偿对方因为这个合同受到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当当事人觉得存在重大误解,想要行使撤销权的时候,得拿出能证明有重大误解的证据,像合同原本、双方沟通的记录、交易的凭证等。另外,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有撤销的理由那天开始算,九十天内没有行使撤销权,这个权利就没了。还有,如果从合同签订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失。所以大家在遇到合同重大误解的情况时,一定要及时收集证据,在规定时间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