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案里,从犯有单独不被起诉的可能。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分法定、酌定和证据不足三种。
对于法定不起诉,要是从犯情况符合条件,像犯罪情节特别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犯罪已过追诉时效;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检察院必须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方面,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若犯罪情节轻,按刑法无需判刑或可免刑,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比如从犯参与犯罪程度低、获利少,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情节,综合考虑后检察院可能不起诉。
证据不足不起诉指的是,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检察院仍觉得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就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但检察院决定是否对从犯不起诉时,会综合全案情况判断,涵盖主犯和从犯具体行为、危害后果等,以此保证法律正确实施和司法公正。要是从犯想争取不起诉,要积极配合调查,主动交代问题,争取立功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