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层面来看,投案自首后要是逃跑,是不能被认定为自首的。自首得满足两个关键条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交代自己干的坏事,这俩条件少了谁都不行。
自动投案之后,犯罪的人就得心甘情愿地让司法机关管着,乖乖接受审查和判决。可要是投案之后又跑了,这就说明这人根本没打算痛痛快快地接受法律的惩罚,没有一直保持投案时那认错的态度。投案需得是真心的、彻底的,他这一跑,就违背了这个原则。
就算之后这人又被抓回来了,或者自己又回来了,但因为之前跑过这一遭,自首这件事就不连贯了。按照法律定的自首条件,这就不能算自首了。最高人民法院专门有相关的解释,明确说了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又跑了,别想认定为自首。
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投案自首后又逃跑,就算后面有弥补的举动,一般也不会被认定成自首。当然了,每个案子都有自己的实际情况,还得综合着来判断。
给大家提个法律建议,如果犯了事,千万别想着先自首再逃跑,这没用。不如一开始就老老实实配合司法机关,如实交代,争取宽大处理,这才是正确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