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定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标准。女方起诉离婚而男方不同意时,法院会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准予。
审理离婚案件,法院会先调解。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可认定夫妻感情破裂。调解无效,法院应判决离婚。
有些情况,一方提出离婚,却没有上述法定情形,另一方又坚决不同意,也无其他充分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法院可能觉得还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离婚。但判决生效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起诉,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女方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有家庭暴力的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分居的租房合同、证人证言等。若女方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法院可能不支持离婚诉求。建议女方提前收集好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