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赔偿达成和解之后,要是伤者后来伤情严重了,通常是有机会再次向法院起诉的,不过这得满足法定的条件才行。
要是当初签的和解协议,是双方你情我愿达成的,协议里写的内容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还没损害到国家、集体还有其他人的正当利益,那这个协议是有法律效力的,双方都得按照协议去做。
可要是在和解的时候,伤者对自己的伤了解得不够,有重大误解的情况。就像一开始以为只是擦破点皮,结果过段时间发现里面伤得很严重。又或者赔偿协议明显不公平,给的赔偿金额和伤者实际受的损失差太多,比如后续治疗花的钱比和解时赔的多了好多。在这种情况下,伤者就可以去法院起诉。
不过伤者得自己拿出证据来证明和解的时候有重大误解,或者协议不公平。比如说要拿出医院的诊断证明,证明自己的伤比原来严重了,还要证明伤加重和之前别人的侵权行为有关系。法院会根据伤者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决定是不是支持伤者的诉求。
给伤者的建议是,在和解的时候要尽量了解清楚自己的伤情,保留好相关的医疗资料。要是之后发现情况不对,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