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物证也是有可能执行逮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逮捕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一是要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二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三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还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这里说的“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不是说一定要有物证。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形式有很多,像证人说的话、被害人的讲述、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交代和辩解、专业机构给出的鉴定结果、监控视频这类视听资料,还有各种电子数据等。只要这些不同类型的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干了违法犯罪的事儿,那就满足了逮捕在证据方面的条件。
给大家举点例子。要是有好几个证人都亲眼看到了犯罪过程,而且他们的说法都一致,还说得很详细;又或者监控视频虽然没拍到直接的物证,但可以清楚看到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在这些情况下,就算没有物证,只要也符合其他逮捕条件,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由此可见,物证不是执行逮捕非要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