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被告正在服刑的离婚诉讼案件中,管辖法院的确定有明确法律规定。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方便原告进行离婚诉讼,毕竟被告在服刑,原告去服刑地打官司会有很多不便。
一般而言,当被告正在服刑,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要是原告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就由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就是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原告起诉时,被告已经被监禁超过一年了,那就要由被告被监禁地的法院管辖。
所以,在遇到这类离婚诉讼时,大家要根据被告服刑的时长等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由哪个法院管辖。要是自己拿不准,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诉讼能顺利进行。